云南省出台《意见》加快城乡融合发展 昆明市主城区取消落户限制
云南网讯(记者 段晓瑞)省委、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城乡要素配置、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一体化、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农民收入增长、保障措施等6个方面提出33条政策措施,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意见》提出,全面放开全省城镇地区户口迁移政策,取消昆明市主城区落户限制,探索建立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政策措施。
《意见》提出,畅通社区集体户口和民营企业集体户口落户通道,积极稳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人员户口迁移;实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奖励政策;严格控制和规范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交易,交易限制期限原则上应不低于20年。
《意见》从教育、医疗、文化、社保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在教育方面,提出落实乡村教师差别化待遇,对从教20年及以上的优秀乡村教师给予奖励,激励优秀教师扎根乡村;加大特岗教师招聘力度,每个乡镇建设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实现村级幼儿园全覆盖。在医疗卫生方面,提出要完善省级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帮扶机制,积极推动开展巡回医疗、远程医疗服务等。
以加快推动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为重点,《意见》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厕所革命”“美丽公路”“四好农村路”“能通全通”工程、边境小康村等建设,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提出加快推进美丽县城、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农业园区、“一县一业”示范县、“一村一品”专业村等建设,加快培育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手工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动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助推乡村经济多元化和农业全产业链发展。此外,还提出通过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改进脱贫攻坚帮扶方式等举措,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