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
法治日报全媒体见习记者周亚强
7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完善民事检察制度,提升诉讼监督质效”主题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第六检察厅厅长冯小光介绍修订《规则》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规则》是在2013年11月18日开始实施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基础上修订。修订后的《规则》共10章135条,与原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相比,减少了1章,增加11条。
《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当事人申请监督条件和检察机关受理程序,适度扩大了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案件范围;完善了案件审查、调查核实工作机制和对生效裁判、调解书的监督标准和程序,强化了对确有错误裁判结果的监督力度;完善了对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的监督程序和检察机关自我纠错制度。同时明确了有关适用依据,确保程序依据全程覆盖。
据悉,修订后的《规则》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1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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