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对证明事项服务的满意度,做好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工作。丽江市司法局坚持以“减证便民”工作为抓手,扎实推进证明事项服务满意度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把握清理原则,全面清理规范证明事项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优化云南省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期和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要求,市司法局及时印发了《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服务满意度评价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的决定》要求,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职责,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本县(区)、本部门的现行执行证明事项并及时审核公示。
加强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各项证明事项
一是结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报送的现行执行证明事项清单,牵头召集有关配合部门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印发了《丽江市营商环境“红黑榜”证明事项服务满意度指标评价方案》,从六个方面充实了评价内容,细化了量化标准,将证明事项服务满意度指标评价结果作为法治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全面贯彻落实有关证明事项服务满意度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建立“月报表”工作机制,按月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具有证明事项服务的责任部门办理的证明事项情况以及受到投诉、监督举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建立完善工作台账。三是督促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证明事项服务满意度评价工作的监督投诉处理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受理有关证明事项服务的投诉、举报,并依据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相关处理决定,依法办理各项证明事项,优化政务事项办理流程。
强化执法监督,构建公平正义法治环境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充分发挥“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市长信箱、政务服务窗口等平台的监督“窗口”作用,压实工作责任,按照要求及时转办好群众投诉案件,着力清理各种“无谓”证明,解决群众、企业办事创业的难点问题。二是充分利用执法协调、综合执法工作审查的各项会议,向各有关部门传达证明事项服务满意度相关工作要求,督促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落实工作任务。三是持续改进执法方式,督促各有关部门在具体办理证明事项过程中严格履行职责,以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经济社会发展的行政法治环境更加优良为目标,完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权力清单,明确事项、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和处罚措施等内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构建良好的法治环境。
“减证便民”是“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具体体现,而规范证明事项办理流程,则能从源头上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加大工作力度,认真督促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开展好证明事项服务满意度的各项工作,持续推动减证便民、优化服务,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