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近日,丽江市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新闻发布会举行。发布会上,丽江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平生就丽江市优化法治环境工作开展情况发布新闻。
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在履职尽责上下功夫
丽江市2021年法治成效考核比2020年进位了6位,排名全省第7位,位列优秀等次。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一岗双责”,履职情况列入领导年终述法报告内容,形成了主要领导抓总体,亲自部署,分管领导抓具体,亲自督办,业务部门抓执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有计划地培育一批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区)创建项目,积极申报创建全国示范县(区)项目,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不断激发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目前,我市玉龙县、永胜县两个县已经列入“法治政府建设省级示范创建五年行动”,并安排了专项创建经费,确保“首创首成”。
营商环境法治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
结合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安排部署,制定出台《丽江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30条措施》《丽江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六稳”“六保”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健全法治保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营商环境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完成《丽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丽江市行政程序规定》《丽江市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筑牢制度的笼子,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在立法过程中,增加了涉外商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审查,对颁布实施的《丽江市城市管理条例》《丽江市泸沽湖保护条例》《丽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5部地方性法规和2部市政府规章进行全面审查,确保立法工作更规范、更科学。自2021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共审查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定事项、政府合同、政府重要文件342件,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日臻完善。
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提升。率先在全省范围内施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年度目录清单制度,凡各级各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必须严格履行“五大法定程序”,确保政府的行政决策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深入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和告知承诺制工作,持续“减证便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021年2月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来,全市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共27331件。
深入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建立证明事项清单库,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一律取消,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每年结合宪法宣传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等宣传活动日,广泛开展《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宣传活动,亮出“丽江法治声音”,讲好“丽江法治故事”。2021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累计发放宣传材料50000余册、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活动200余次。在《平安丽江》新闻频道播出法治节目和新闻40余期,共播出200余次。在网络、广播、微信公众号播出各类法治信息共3200余次。开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检察有爱 法护未来》《八五普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等专栏,制作节目33期,播出168次。
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以标准促规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执法主体255个(市直部门42个,县(区)直部门152个,乡镇61个),行政执法人员证件信息全部录入“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平台,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行政执法结果在行政执法机关办案场所、公示栏、政府网站上公示,同时将执法结果在“信用(丽江)”社会信用平台”上进行“双公示”。向信息科技借力,强化执法信息化建设。各级行政执法单位配齐行政执法所必备的执法设备,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执法行为。同时加强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系统的使用培训和推广运用,开展系统运用培训3期,培训900余人次。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法制审核人员动态管理,全市转兼职法制审核人员600余人。将法制审核作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的必经程序,明确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聚力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司法行政部门积极组织法律专家、职业律师等为部分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法律法规、执法实务、执法程序等专题讲座。在全省创新实行统一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资格管理,未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辅助证件的人员,不得开展执法辅助活动。通过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法制审核人员的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
拓展行政执法监督质效,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每年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深入开展案卷评查结果以案促改,以案促提升工作。结合市长热线、信访案件办理、投诉举报等深入开展突出行政执法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积极推荐白沙镇、七河镇、九河乡、大东乡参与全省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试点,“一枚印章管审批”和“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取得初步成效,4个试点乡镇累计办理行政审批事项56306件。全面完成程海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程海生态环境保护夯实了坚实基础。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区域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综合行政执法等执法体制改革有序推进,运行机制日趋完善,执法重心逐步向基层下移。
不断拓宽法律服务渠道
在全市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法律顾问向基层一线延伸,实现了全市464个村(社区)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实现法律服务“掌上办”、“网上办”、“零距离”。在全省率先完成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行政复议案件集中办理工作有序开展。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扩大,做到应援尽援,切实维护困难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