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实施“帮办代办”3项制度
云南网讯(记者 谢毅)日前,昭通市印发《昭通市帮办代办服务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昭通市企业联络员制度实施办法》《昭通市涉企检查报审制度实施办法》3项制度,切实提高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及高层次人才等对象服务效率,推动重点项目、产业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快速落地,全力打造更优营商环境。
《昭通市帮办代办服务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服务范围、工作原则、重点任务、工作要求。该制度为重点项目、社会投资项目提供咨询、审批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为特殊人群(高层次人才、老年人等)提供咨询、指引、陪同办理、上门代办等帮办代办服务。据悉,昭通市将组建帮办代办队伍,通过选派、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和3个省级开发区成立政务服务帮办代办中心,建立协同、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帮办代办机制;强化帮办代办队伍建设,按照“觉悟高、作风正、业务精、能力强、态度好”的原则,调整充实帮办代办服务人员;制定帮办代办服务流程,各级帮办代办服务中心收到申请后,及时研究回复,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办理通知书,并告知原因。对符合条件的,按相关流程办理。
《昭通市企业联络员制度实施办法》的施行,旨在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大提升和营商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千名领导挂千企、当好暖心店小二”主题活动,真诚倾听企业意见建议、真心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实施《昭通市涉企检查报审制度实施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行为,着力解决涉企检查频次多、程序繁、效率低的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正常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