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水务局四项举措优化涉水审批服务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优化涉水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昆明市水务局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四项举措推动涉水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持续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是完成建章立制,规范审批行为。印发《昆明市水务局关于强化水保要素保障和提升行政审批效能的通知》,全面落实审批服务行为规范化。杜绝“隐形审批”“以批代管”,增设或变相增设行政审批前置要件、审批环节、申报材料,“体外循环”等违规情况。结合年度履职调研工作、各类投诉举报及日常工作掌握情况,开展督办纠正违规审批工作,并视情况进行全市行业内通报,同步在营商环境考核及水务目标考核中进行扣分。截至今年三月,全市共办理涉水审批项目31个,未发现超时限办理等违规行为。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优化审批服务。印发《昆明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2024年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方案的函》。持续推动涉水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减时限、减跑动,政务服务事项承诺时限压缩91%,平均跑动次数0,15件政务服务事项和立等可取,即办件比例达88.24%。推行区域评估和承诺件办理,全市3月份以来,办理承诺件18 件。推动了昆明市高铁西客站项目、乌东德翻坝转运等项目涉水审批服务快速实施。
三是落实审慎监管,无风险不打扰。对涉水审批在建项目开展书面+现场检查模式减少对企业的打扰。依据书面检查情况及互联网+监管情况梳理存在风险项目,存在风险的项目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的现场监督检查。同时行政部门印发各种《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8类,给以行政相对人整改的机会,落实“柔性执法”“审慎监管”的相关要求,对拒不整改的情况,移交执法部门依法开展行政处罚工作。
四是坚持送法上门,服务“零距离”。对审批过的项目和建设单位进行筛查,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主动送法上门服务。昆明市水务局对小哨水生态环境治理EOD项目开展“送法上门”服务后,企业反应良好,主动改正在施工中未落实的水土保持措施,提前谋划,防治项目产生水土流失,取得积极效果。2024年,昆明市水务局将在全市水务系统深入开展涉水审批、送法上门、事中事后监管提示服务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