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武定县检察建议推动专项整治 照亮行业监管“隐秘的角落”
武定县人民检察院聚焦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检察建议为抓手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主动履职,在辖区开展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专项清理整治,助推辖区内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依法依规经营,消除向未成年人违法违规租车驾驶带来的重大安全风险,从源头上堵塞监管漏洞。
以案细查发现向未成年人租车违法乱象。今年6月,武定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杨某盗窃一案过程中发现,杨某驾驶在某汽车租赁公司租来的车辆流窜作案。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杨某必须在18周岁以上申领驾驶证才能驾驶车辆,后经查明:租车公司未对实际租车人杨某进行身份查验。同时还发现某汽车租赁公司未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却已营业六个月。上述行为均违反了交通运输部关于《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全面排查,向有关部门分别调取了汽车租赁企业的营业执照数据和登记备案数据信息,通过数据比对、过滤,发现武定县辖区内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部分企业未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加强磋商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业治理。未成年人身心尚未发育成熟,不具备驾驶资格,汽车租赁公司在出租汽车时未认真查验承租人的身份信息,将车辆承租给未成年人,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带来重大的安全隐患。同时,汽车租赁经营者未按规定进行备案,逃避监管单位的监管。为遏制违法违规向未成年人租车情形,预防和减少由此导致的违法犯罪和潜在安全隐患,武定县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在与相关部门充分了解和沟通协商后,制发检察建议,推进专项清理整治。建议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一是要加强对辖区内租车行业的指导监督,集中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指导汽车租赁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建立健全汽车租赁监管制度机制,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规范租赁流程,查验身份信息,并建立完整信息台账;二是依法依规对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经营者进行行政处理。
认真整改开展专项整治促进行业规范。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积极行动,一是开展集中普法宣传,发放《规范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告知书》,同时,告知若不开展此项经营业务,建议尽快到相关部门将该经营服务范围注销;二是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责令其在限期内完成备案;三是约谈相关汽车租赁经营者,要求依法依规经营;四是加强与行政审批部门沟通对接,全面掌握辖区内新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涵盖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的企业信息,及时督促企业登记备案。
经过开展专项整治,武定县人民检察院在“回头看”中发现,全县范围内向未成年人租车、汽车租赁经营者未按规定备案等乱象得到了有效治理。下一步,武定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抓手,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和司法办案,以检察建议促进诉源治理、源头治理,督促各单位各司其职,凝聚合力,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织密安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