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发挥检察监督职能 筑牢社区矫正疫情防控“防火墙”
本网讯 通讯员 杨洪福 王国勇
为有效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不缺位。2020年4月2日,永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艳丽等一行检查指导组下沉到永仁县永定司法所检查指导社区矫正和疫情防控工作。永仁县司法局副局长杨洪福陪同检查指导。
检查指导组通过随机实地走访、电话抽查社矫人员,查看档案资料、社矫群,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详细了解永定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疫情防控及日常监管情况,对永定司法所近期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特别是社矫+微信群、监管延伸到村组(双管理)等创新经验做法,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同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很好的工作建议。
检查指导组认为社区矫正对象是一群特殊群体,要秉承“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不漏过任何一个疑点”的理念,精准施策,创新方法,落实措施,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对象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于当前工作,检查指导组强调:一是要树立法治思维,拧紧思想“螺丝钉”。要始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防控工作,进一步提高司法所依法防控、依法治理的工作能力,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工作要求筑牢疫情安全防线,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证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措施、方法到位,管理不出问题。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织密疫情“防控网”。要继续利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短信、入户走访、大喇叭等方式宣传好社区矫正法、传染病防治法、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宣传推行“云南健康码”扫码查码及公共场所扫码入出制度等知识,号召社区矫正对象听官宣、不信谣、不传谣,科学理性应对疫情,做到少出门、不聚集、戴口罩、勤洗手,强化自身防疫安全,积极配合疫情防控。三是要完善共享机制,扎紧监管“紧箍咒”。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干警要主动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与县司法局建立信息平台共享、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重大事件信息共享等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达到同步动态监督的目的,对于促进刑事执行检察执法规范化,使社区矫正监管监督工作无缝对接,实现了由“人盯人”的传统管理模式向“人防”“技防”相结合的智能化管理模式转变,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强化监督作用,构建信息互通、工作互动、成效共享、监督有力的工作格局,及时纠正脱管、虚管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严格、文明进行,有效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执法监管水平 。四是要发挥职能职责,奏响社会“和谐曲”。永定镇处于县城中心,流动人口多,治安情况复杂,社矫对象多,矛盾纠纷多,司法所要主动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要加大对辖区各类纠纷进行排查,特别是加大社区矫正对象矛盾纠纷、心理状况、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矛盾纠纷及安全隐患,及时主动提供矛盾纠纷调处、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工作,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发挥好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防疫也要防“抑”,针对社矫对象这群特殊群体,要主动掌握每一名矫正人员的思想动向及生活情况,对思想有波动者及时进行多种形式的疏导,并进行心理调适,对生活有困难的矫正人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困解难,避免因情况掌握不及时而引发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