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法律援助助力农民工成功讨薪
本网讯 通讯员 李光明
案由:2017年12月,建筑工程老板杨某组织大理籍民工李阿三带领数名农民工赴贡山县独龙江乡为当地居民马某住宅实施砌墙、粉刷项目,至2018年8月,经9个月的紧张施工后,工程按质按量完工,李阿三一行也按计划返回大理,继续过着打工赚钱的日子。原想大家的工资会按照约定的时间如期打到李阿三的账户上,可左等右等却迟迟不见工资到账,期间李阿三也多次催促老板杨某支付工资,而杨某总是以“暂时没钱,有钱就给你们、不会少了你们工钱”的理由搪塞敷衍。直到2020年4月,距离实施马某住宅砌墙、粉刷工程完工已整整过去2年的时间,几个农民工兄弟一致推选李阿三代表大家再赴独龙江乡讨薪。
2020年4月28日,李阿三到达独龙江乡后,找杨某、求马某无果,眼看40多天过去了,工资不仅没有要到,身上仅有的生活费也花得差不多了,与此同时,贡山发生了有气象记录以来的最大暴雨灾害,造成全县境内大面积泥石流、塌方等灾害,独龙江乡受灾尤为严重,全乡断网、断电、断水、断路,再也没有办法的李阿三只能在以前的工地上打地铺、每日靠吃方便面度日,生活和心理都陷入了深深的绝望之中。直到6月8日,得到原来认识的工友提醒,说是可以去找当地司法所干警寻求法律援助,请司法所干警协调解决,李阿三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拖着疲惫的身躯,找到了独龙江司法所所长杨林花。
在独龙江司法所,杨林花耐心听取了李阿三诉说欠薪、讨薪的经过,并得知李阿三“请求老板杨某、房主马某支付劳动报酬12.8675万元”的述求后,当即决定着手帮助解决,随即联系独龙江乡社保中心主任和芳,二人第一时间深入到杨某住处和马某住宅,不断的耐心劝说、沟通、协调、调解,经沟通调解促使了欠薪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并当场约定,先行支付李阿三3万元现金,剩余部分由房主和杨某于6月20日之前支付,以银行转账形式付清。最终,这一场持续了2年的欠薪讨薪事件圆满结束。
“感谢你们,替我的工友们感谢你们,谢谢,谢谢……”调解成功后,李阿三动情的说道。直到6月9日下午,李阿三又一次致电杨林花,一遍一遍的说着感谢的话语。讨薪长达两年之久,没想到,经过独龙江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调解,用了不到1天时间,促使事情圆满解决,这充分体现了基层司法行政干部的为民情怀、过硬的职业水准和精湛的调解方法。
杨林花表示,在农民工讨薪问题上,基层司法所的功能是实实在在的,合同书、协议书作用释放出的法律效力是显而易见的。讨薪事件给杨某、马某以及李阿三三人上了一堂法律课,让他们树立了“不能漠视法律,法律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普及了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