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司法局组织执法单位参加行政诉讼庭审活动
11月20日上午,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韩某某不服治安管理行政处罚纠纷一案。本次审理系案件二审,丽江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田锐文代表被上诉人之一丽江市政府出庭应诉。丽江市司法局组织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四十余名干部职工参与现场庭审旁听,另有相关单位组织收看网络庭审直播,以多种渠道参与案件审理。
本案被上诉人丽江市人民政府由分管副市长代表出庭应诉,在历件以丽江市政府为被告或被上诉人的行政诉讼案件中尚属首次。为切实发挥法治政府建设中“关键少数”的作用,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6月颁布《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要求与程序,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政府依法全面履 行职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丽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严格落实。自7月1日《规定》实施以来,以丽江市政府为被告或被上诉人的行政诉讼案件共3件,均由负责人出庭应诉,做到了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全覆盖。
与此同时,本次案件审理以公开审理方式进行。相关部门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旁听案件审理,参与行政争议解决,切身感受法治现场,对其加强法治意识,增强履职本领,提高执法水平意义重大。旁听人员表示,近距离参加法院庭审让其更清晰地了解行政诉讼审理的程序,感受到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参与庭审也更直观暴露出当前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捍卫法律权威,规范行政执法,推进依法行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