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沈北新区法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法院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及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五个基本”,确保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做好强化组织保障,从根本保障营商环境。沈北新区人民法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高铁军任组长,杨琦、李宇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任领导小组成员,区法院各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区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部署和推动落实。
设立服务专区,开通“绿色服务通道”。沈北新区人民已开通了法治化营商环境绿色通道、优化营商环境法官接待答疑室、副院长接待室及执行局长接待室,并配备了视频接待系统,接待室内的各项制度明确细致,方便人民群众一次性解决问题,更是切实满足了人民群众不跑腿的司法需求。
印制文件汇编,使营商法治工作有规可循。沈北新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及研究室收集整理了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市法院及我院制定出台的相关营商环境工作的方案等,印发《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汇编(一)》,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学习指引,督促干警强化学习并切实落实到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当中。
积极构建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服务新体系,主动融入优化营商工作的大局。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建立重大项目法律服务管家制度。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聚焦新区重点产业功能区、重点区域等发展关键点,组建各具特色的司法服务法官团队,服务重点项目,如“中心城区”、“现代农业”、“航空动力”、“生态旅游”、“美丽田园”、“房地产”等,以重大项目服务管家的方式,构建“一对一”结对司法服务格局,共同推动我区重大项目建设、重要产业发展。组建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团,邀请省、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企业家、新闻媒体等成员组成的监督团,走访企业进行调研,走入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多种渠道方式,对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组成专家咨询团,邀请市、区营商办、工商联负责同志,各高校教师、教授,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为共同建设良好营商环境,积极献策,解疑答惑,推进区法院营商工作的顺利开展。
加大营商法治建设宣传力度,让法治为企业提供安全感。沈北新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及研究室结合贯彻落实民法典,组织法官服务团通过线上线下法治宣传讲座,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服务;结合审判实践,优选典型案例,组织法官服务团深入宣传法院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取得的成效。
擎旗奋进迈向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