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三地“法检两院”共同守护飞云江生态
1月26日,飞云江生态司法保护一体化联席会议首次年会在浙江省文成县县政府举行,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中心以及瑞安、文成、泰顺三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就如何更好地为飞云江流域生态文明提供司法保护展开了深入研讨,并共同启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三年专项行动。
云江哺育三地,监管亟待“一体化”
飞云江自西向东蜿蜒而行,流经泰顺、文成两地,终于瑞安注入东海。作为浙江省八大独立入海水系之一、温州第二大河,其截流拦坝后形成的飞云湖面积相当于6个西湖,不仅是560万温州人的“大水缸”,更是赏心悦目的生态画廊。
据了解,温州市、县两级党委政府一直对飞云江生态保护非常重视,但流域内非法采砂、非法捕捞、违章建筑、污水排放等涉水涉库违法犯罪行为仍时有发生。2016年以来,仅文成县域就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15件,刑事案件27件82人。另外还有部分案件因涉及跨县域执法,导致实践中难以查处,全流域、跨区域环境治理的司法合力尚未形成。
不仅如此,机构改革以后珊溪水利枢纽管理局调整为温州市水利局下属副县级事业单位,相关的执法权被划转到行政执法局综合行使,新职能的划转使基层水利执法和水源保护面临不少难题,飞云江流域破坏行为监管难的问题亟待统筹解决。
联合三地法检,下好协作“一盘棋”
加强美丽湖泊生态司法保护,助力区域绿色发展,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重要使命。在温州市中院、温州市检察院的关心支持下,文成法院积极与文成检察院以及瑞安、泰顺两地的法院、检察院共同协商,于去年10月共同签订了《关于建立飞云江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据悉,《实施意见》构建了13项工作机制,以公益诉讼为切入点,强化日常司法协作,突出重大案件联合办理,开展跨区域技术协作,致力于遏制破坏飞云江流域内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解决因涉及跨县域执法而难以查处的办案难点,推动形成全流域、跨区域环境治理的司法合力。
为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飞云江流域一体化生态保护、促进长效监管,根据《实施意见》,瑞安、文成、泰顺三地法检两院制定了《关于飞云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项行动方案》,重点查办非法占用飞云江流域内水域、非法围垦河道(湖泊)、未达标废污水排入河道(湖泊)水域等行为等八类案件。专项行动以3年为期,三地法检两院将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综合利用举报线索、动态监测(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方式,及时发现涉飞云江流域违法行为,集中办理一批案件。同时,各地将着重建立健全行政诉前整改机制,会同当地水利、生态环境、治水办等相关部门,通过诉前圆桌会议、第三方评议等形式,强化诉前程序监督,并邀请相关部门参与诉前检察建议跟进监督工作,对诉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评议、验收。
运用科技助力,构建保护“一张网”
珊溪水库水源地保护事关温州市560万人民饮用水安全,温州市水利系统专门斥资500万元建设了珊溪水源地“数字珊溪·智慧监管”系统。该系统充分利用物联网、云平台、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对水源地要素进行数字化收集与可视化管理,全面提升了水源地保护感知、监控和管理力度。为此,文成法院主动与珊溪水利枢纽管理中心进行对接,充分利用系统“智慧管理”“智能调度”“即时预警”功能,加快推进水源地保护执法与司法的深度融合,为飞云江流域一体化生态保护“点火加速”。
本次年会上,瑞安、文成、泰顺三地法院、检察院的主要负责人共同启动了为期3年的专项行动。下一步,温州三地法检两院将以三年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发挥13项长效机制作用,强化法检两院的公益诉讼职能,构建协调互动、便民利民、智慧高效的司法保障新格局,为飞云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