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法院:异地执结腾房案
1月28日,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到濮阳市开展异地执行,邀请当地社区工作人员全程见证,通过强制腾房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朱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依法对朱某名下位于濮阳市的一处房屋进行查封,并及时启动了司法评估及网络司法拍卖程序,最终因无人竞买导致流拍,申请人同意将该房屋以物抵债。但被执行人一直态度强硬地占有涉案房屋,多次表示“我就不腾房”。执行法官李忠垒多次电话及现场规劝被执行人主动腾房,均遭拒绝。法院遂决定采取措施强制腾房,并派出三名干警先期到达,与当地法院和社区进行沟通。
当天上午7点30分,执行法官、法警10余人集结完毕。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车程,执行人员抵达腾房现场,迅速开展执行工作。法警维持秩序,清退现场障碍物,拉起警戒线,敲开门后迅速组织干警对屋内财物进行清点。
当执行干警用执法记录仪将屋内的物品拍录一遍即将腾房时,被执行人朱某情绪激动地与执行人员发生争执,执行法官不厌其烦地对朱某摆事实、讲道理,仍然无济于事。最后执行法官警告朱某其行为已严重妨碍执行,如再无礼纠缠将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朱某情绪平复后表示不再阻碍执行。
执行干警将房屋内的物品一一搬到指定地点,现场请专业人员更换门锁,整个腾房工作有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拍照记录。
忙碌到中午一点多,干警们以烧饼夹菜就着矿泉水充饥,直到下午三点半才顺利将房屋腾空,交付申请人,腾房行动圆满完成。
干警们规范有序的执行,获得了在场社区工作人员的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