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中院法官走访慰问一起司法救助案件当事人
2月7日(农历腊月二十六)上午,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监团队法官李少东、海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梁俊等一行赴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红崖子乡水泉子村看望一起司法救助案件当事人牛凤霞,法官们为其送去了牛奶、水果等慰问品。
2017年10月,牛凤霞因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导致脑干损伤、中度痴呆等病,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肇事方张某赔偿牛凤霞57万余元。但因张某无偿还能力,又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没有执行到任何赔偿款项。牛凤霞则因该起交通事故导致器质性智能损害(痴呆)【中度】,生活不能自理,治疗花费20多万元均为借款,家庭生活极度困难。牛凤霞于2020年6月11日向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海南区人民法院审查后,向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请示联动救助,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后,依法立案,并于2020年7月向自治区高院提出联动救助申请。自治区高院同意后,由自治区高院、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南区人民法院联合给予救助申请人牛凤霞30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助其渡过生活的难关。
在三级法院的大力救助下,牛凤霞的治疗费用有了着落,如今,再次见到牛凤霞,她的精神状态好多了,已经能拉着前来慰问的法官们唠个不停了。“谢谢法院,谢谢法官……”牛凤霞女儿一边说着,一边邀请法官们坐下聊,并告诉前来慰问的法官们,等孩子长大一些,她就会出去找工作,在法院的帮助下,家里已经渡过了难关,将来日子肯定能越过越好。
看着家里简单的布置,听着牛凤霞老两口和女儿的讲述,法官们也仿佛看到这个小家不断前进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