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法院设立环境修复公益补偿实践教育基地
明溪法院设立环境修复公益补偿实践教育基地
2021-03-12 15:30:2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曾飘越
3月12日,由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法院与检察、公安、林业等部门,联合设立的环境修复公益补偿实践教育基地,正式揭牌。
据悉,该教育基地位于明溪县翰仙镇,占地约300亩,是明溪法院践行生态环境修复司法理念的又一重要举措。在以后的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将以该“教育基地”为依托,责令破坏森林资源、破坏野生动物资源、非法采矿、环境污染等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履行环境修复义务,缴纳公益补偿金,在该教育基地上统一进行复绿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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