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高院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代表团的重要讲话精神
青海高院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代表团的重要讲话精神
2021-03-14 09:00:4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郑晟
3月10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提出贯彻意见。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的深刻阐释,关于新发展理念的重要论述和关于生态保护、增进民生福祉、抓好党史教育的重大要求,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法院工作始终,坚定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青海法院落实落细。要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紧扣国家安全稳定大局,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严厉打击犯罪,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确保国家安全和人民安居乐业;依法稳妥审理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托幼、住房等涉民生案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保障。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始终把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放在心上,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要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依法审理环境资源特别是重点区域生态保护案件,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省委提出的全力打造生态文明新高地的精神落到实处。要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突出党的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初心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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