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委追授徐康同志 “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为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近日,中共湖南省委决定追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故法官徐康同志“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徐康,男,汉族,湖南华容县人,1980年11月出生,2003年8月参加工作,200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湖南高院民三庭四级高级法官、业务指导组组长。2020年5月30日,因病医治无效逝世,年仅39岁。徐康同志在法院工作12年,历经审判监督、知识产权审判等岗位,担任法官9年来,主审结案608件、参与案件审理625件。
决定指出,徐康同志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是全省党员、干部敢于担当、忘我奉献的先进楷模和杰出代表。
省委号召,全省各条战线的党员、干部都要向他学习。要像他那样忠诚于党、信念坚定,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矢志不渝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要像他那样牢记宗旨、为民服务,始终保持鲜明的人民立场,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与人民群众心心相印、同甘共苦,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要像他那样知重负重、担当奉献,坚持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在每个岗位都苦干实干善干,在有效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中冲锋在前、经受考验。要像他那样严于律己、作风正派,自觉践行共产党人价值观,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带头弘扬清风正气,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