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事法院发布浙江海事行政审判白皮书
中国法院网讯(余建华 王舜毕)3月16日,宁波海事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2016—2020年浙江海事行政审判白皮书,并公布典型案例。白皮书对浙江海事行政案件的特点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指出了相关行政机关在开展行政执法和应诉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司法建议。旨在提升浙江涉海行政机关执法水平、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
白皮书显示,近五年来,宁波海事法院共受理海事行政案件144件,其中行政诉讼案件57件、行政非诉审查案件87件。由于海事法院长臂管辖的优势,该院自2016年开始受理海事行政案件以来,行政负责人出庭率达100%。从逐年数据看,各类行政案件持续攀升,结案数、结案率等主要指标总体向好,这表明公民依法维权意识显著增强。但是,在海事行政案件司法审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些行政机关对自身举证义务重视不够,无正当理由未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内提交证据;部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不出声”,较少参与法庭辩论或者陈述意见,有的对案情不熟悉,不能准确回答法庭询问;一些行政机关对调解意愿不强,明显存在瑕疵的行政行为,担心进行调解可能被追责而不愿调解,宁肯法院判决其败诉;还有部分行政执法机关对非法围填海查处不及时,相对人违法行为发生时间较为久远,最早的发生于1999年,直至2017年才被查处。针对这些问题,白皮书均给出具体建议。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从近五年来的行政审判实践看,多数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还不能完全适应行政诉讼迅猛发展的形势。我们提倡在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负责人不仅仅要出庭,还要出声。这样不仅有利于其了解相关行政行为的违法性或者不合理性,从而纠正这些行政行为,而且有利于行政诉讼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推进达成行政和解,实质性解决行政纠纷。
另据了解,为推动海事行政审判高质量发展,该院在2019年设立全国首家海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并陆续出台《浙江海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工作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确保行政纠纷在行政调解中得以纾解。五年来,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非诉审查案件,年均结案率分别为97.9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