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院发布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报告
中国法院网讯(余建华 庄啸)“2020年,浙江全省法院共受理破产申请审查案件4083件,经审查后正式立案受理破产案件3428件,共审结破产案件2828件,破产案件结案量较之前一年度增加66.0%,破产案件收案量和结案量呈不断增长趋势。”3月1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2020年浙江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报告》上,这样显示。
浙江法院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以破产审判常态化为工作落脚点,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工作重心,深入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简易化、信息化,创新破产程序,让一批不能适应市场竞争的主体,通过破产清算程序实现了有序退出,让另一批仍然具有市场价值的企业,走破产重整等程序,既清理了“僵尸企业”,维护了债权人利益,又有效盘活了资源,为企业卸下包袱。2020年,全省法院审结破产案件中,共申报债权共约1774亿元,其中金融债权共约1237亿元,核销金融债权近930亿元,处置房屋面积810万平方米,处置土地近7万亩,安置职工1.7万余人。
浙江高院持续推动破产专业审判机构建设,不断提升破产审判专业化水平,截至2020年底,全省有5家中级法院、16家基层法院设立破产专业审判庭,或建立了破产专业审判团队。同时,针对浙江法院破产案件主要在基层法院进行审理的实际,浙江高院将提升破产审判专业化水平,与改革和优化人民法庭布局结合起来,推动全省具备条件的基层法院申报破产专业人民法庭。今年2月,全省首家办理金融与破产案件的人民法庭——义乌市人民法院福田金融法庭揭牌,管辖全市的金融借款、信用卡、票据等金融纠纷案件,义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公司(企业)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及相关衍生诉讼案件。
2020年,浙江高院继续推动深化省级层面府院联动机制,成立“破产审判便利化”府院联动省级联席会议,由常务副省长任召集人,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联络组设在省高院。联席会议机制全年共召集四次“破产审判便利化”府院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针对破产审判实践中较为突出的税务、工商登记、不动产管理、信用修复、档案管理等问题,形成会议纪要,在全省范围内设立6000万元破产援助奖补资金。
在省级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持续完善的基础上,全省法院不断推动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向纵深发展,推动提升和优化破产审判相关的政府公共服务和管理职能。如杭州中院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破产企业相关信息查询、资产权属变更登记、欠薪应急周转垫付等事项,加强协作,从而提升破产企业处置效率。
当天,浙江高院还发布了祐康系十家企业合并破产重整案、河田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转重整案等十大破产审判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