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中院强化四项措施严肃会风会纪
中国法院网讯(王希玉)日前,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进一步端正会风、严肃会纪,提高会议质量和效果,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有效落实。这是聊城中院队伍教育整顿推出的一项举措。
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参会人员须按照通知要求参加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遇工作安排有冲突的,尽可能调整;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或调整参会人员的,必须在会议召开前一天,向会议组织部门的分管院领导书面请假,紧急情况随时报告。
严格会议报到制度。参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按时参会,不得迟到早退。会议期间,不得擅自离会,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离会的,要经会议组织部门分管院领导批准。
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参会人员须自觉维护会场秩序,集中精力开好会议。按要求规范着装,并在指定位置就座。会场内不得交头接耳、随意走动,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遵守会议保密规定,妥善保管会议材料。涉密工作会议期间,严禁参会人员将手机带入会场,切实做好会议保密工作。其他会议期间,应将手机关闭或者置于静音状态,严禁拨打接听手机,严禁通过各种方式玩游戏、观看微博微信等。
严格会风会纪督查管理。会议组织部门应于会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未参会人员情况、会议请假情况和会场座次,表报院长或分管院领导,同时送监察室。会务保障部门会后立即将会场视频截图报监察室,并根据监察室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监察室负责对会风会纪和会议考勤、参会率等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并同时呈报院长和分管院领导,抄送政治部组织人事处。政治部组织人事处将通报情况作为业绩考评、评先树优等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