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院:高质量完成党史学习教育的各项任务
中国法院网讯(许鹏飞)3月22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扩大)会议。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树茂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同志《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正确认识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后两个历史时期”重要篇章,学习了《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王树茂带头谈学习感悟,党组成员、副院长宋海萍,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冠华,宣传教育处党支部书记冉国俊、民事审判第五庭党支部书记史昶伟等同志,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主题发言。
会议指出,要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刻认识学习党史是牢记党的初心和使命的重要途径,再次重温党的历史,接受党性教育,坚定理想信念,用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践行入党誓言。要把党史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学深学实、常学常新,不断增强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党史学习教育的各项任务。
会议要求,要以学习党史激发强大精神动力,促进法院各项工作蓬勃发展。一是学党史要把握来龙去脉。要把学习党史和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史紧密结合起来,树立正确的党史观,始终铭记我们党从哪里来、往哪里去,从百年历程中传承红色基因,汲取精神力量。二是悟思想要注重知行合一。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利用自学时间,逐篇学习,深刻领会,真正悟透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等道理。要把党史学习教育的全过程作为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作为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过程。三是办实事要突出人民至上。要从党史学习教育中真切地感受到党的性质宗旨,深刻认识到“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的执政初心,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上下功夫,认真组织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心用情用法解决人民群众实际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开新局要坚持锐意进取。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同队伍教育整顿、同抓好司法办案结合起来,将学习教育的成效体现在高质量的执法办案、高品质的为民服务上,体现在锻造忠诚纯洁可靠过硬的法院队伍上,努力开创全省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河南、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二级高级法官,一级、二级巡视员,河南法官进修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参加集体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