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中院组织学习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
“虽然周春梅法官过早地离开了我们,离开了我们为之骄傲的审判事业,但她留给我们的精神财富是无比珍贵的。”
“我们要学习她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学习她恪尽职守、无私奉献。”
“我们要坚守她用生命和鲜血践行的‘三个规定’,坚守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初心使命。”
“春梅姐用青春践行了铮铮誓言,用热血染红了党旗法徽,她的梦想和坚持,我们要继续守护。”
……
4月8日下午4点,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全体干警集中学习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学习结束后,大家如是说道。
集中学习会上,湘西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邱贤周组织大家观看了介绍周春梅同志工作日常的短片后,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周春梅同志的先进事迹。
周春梅同志,湘西龙山县人,生前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湖南省审判业务专家。今年1月12日,她因不徇私情,多次拒绝向某为其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被向某残忍杀害。周春梅同志在法院工作17年来,始终坚守信念,不徇私情,公正司法,自觉执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三个规定”,用实际行动乃至生命捍卫了原则,坚守了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永葆了共产党员的初心本色。日前,周春梅同志被追授“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邱贤周指出,周春梅同志是新时代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楷模,是法院系统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要求,坚持对党忠诚、公正廉洁司法的杰出代表。全体干警要以周春梅同志为榜样,结合当前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学习周春梅同志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秉公执法、坚守底线的职业操守,坚守初心、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精益求精、锐意进取的责任担当,扑下身子真抓实干,认认真真办好每一个案件,做好每一项工作,努力干出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工作实绩。
周春梅同志的先进事迹深深感动着大家,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以周春梅同志为榜样,坚守法治信仰,牢记法院人的初心使命,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公正廉洁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