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川渝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巡回法庭在重庆江津揭牌
中国法院网讯(陈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加强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4月7日下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与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人民政府签署关于建立川渝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框架协议,并为川渝首个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巡回法庭揭牌。
签署仪式上,协作各方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川渝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框架协议》《关于建立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川渝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框架协议》,协议约定联合建立川渝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和川渝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巡回法庭。
按照建设计划,五方已选址万里长江入渝第一岛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中坝岛原羊石学校中坝教学点校址建设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川渝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目前该基地生态司法展厅建设进程已过半,近期将建设完成并免费对外开放。
协议签署后,川渝两地法院相关负责人共同为川渝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江津)巡回法庭揭牌。据悉,该法庭位于川南渝西结合部,系川渝两地建立的首个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巡回法庭。该巡回法庭作为川渝环资审判司法协作的前沿阵地,将积极开展跨区域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及时组织重大、疑难、环资案件沟通会商,协同处理敏感、复杂跨区域环资案件、跨区域环境问题,加强研究共同推进川渝两地环境资源案件量刑标准、裁判尺度统一等,为两地环境资源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