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化解公司类纠纷 北京三中院发布审判白皮书提三点建议
防范化解公司类纠纷 北京三中院发布审判白皮书提三点建议
2021-04-20 15:39:1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常跃旺
4月20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司类纠纷审判白皮书(2013-2020)》。该白皮书总结梳理了该院建院以来公司类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及态势、审判工作举措、化解纠纷建议,并精选了二十个典型案例。
白皮书显示,公司类纠纷审理表现出案件数量上升趋势明显、案件类型多样、新类型案件频出、股权转让纠纷众多等基本情况。
北京三中院副院长薛强从公司设立与股东出资、公司经营与公司治理、公司股权转让与对外担保、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公司解散和清算五个方面介绍了该类纠纷案件的特点。
北京三中院民三庭庭长侯军指出,当前民法典时代到来,公司法法律规范呈现出不少变化,基于其变化,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股东应当依法履行义务,正确行使股东权利。要理性对待注册资本,积极履行出资义务;积极参加股东会,重视权利行使;依法履行清算义务;股东之间应当彼此尊重,诚实守信行使权利。二是公司应当规范内部治理,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高度重视公司章程;严格遵守公司程式;规范信息披露制度;履行勤勉忠实义务。三是公司应当规制对外行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格审查对外担保;全面防范公司法律风险;多渠道多元化解纠纷,合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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