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院推动审判监督工作实现新发展
中国法院网讯(余建华)4月2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分析形势,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浙江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占国出席会议并讲话,各中基层法院、宁波海事法院院长、分管院领导及相关员额法官在分会场通过视频参加会议。
李占国强调,浙江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萌发地和法治中国建设重要实践地,要强化窗口意识,坚持高起点站位、高标准要求,推动新时代审判监督工作实现新发展。要充分彰显审判监督工作的地位作用,强化纠错功能,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敢于纠错、及时纠错、全面纠错,对错案发现一起、查实一起、纠正一起;要强化防错功能,注重“治未病”,向查错查偏、责任追究、预防错案等职能延伸,形成对错案的有效制约、警示和预防;要强化监督功能,对程序违法、实体错误以及涉嫌虚假诉讼等审判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监督管理。要坚持法治原则,坚持效果导向,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讲究策略与方法,按照“三个有利于”(是否有利于推进法治建设、是否有利于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是否有利于维护司法公信和权威),最大限度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坚持数字赋能,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全程留痕、智能高效、科学规范的信息化审判监督工作体系。
李占国要求,要加强审判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管理机制,坚持系统观念,强化“一盘棋”意识,所有从事审判监督案件审查、审理任务的部门都要纳入审监工作总体格局,形成工作合力,并及时总结分析审判监督工作情况,有针对性进行具体指导。健全申诉立案审查机制,健全及时审查、有效纠错机制,尤其是要畅通外部监督渠道;要建立健全上下级法院沟通衔接机制,创新审判监督方式,形成统一的司法价值取向,确保办案最佳效果。健全二审、再审随案评查机制,不断提高评查的严肃性、权威性,真正实现“寓监督于审判、以监督促审判”的良性循环。要强化教育,抓好审判监督工作队伍建设,结合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常抓不懈地开展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要着力整治顽瘴痼疾,强化机遇意识,坚持斗争精神,要把问题具体化,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挖,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改,让一些习以为常的不规范行为被整治,让一些司空见惯的现象被叫停,让一些影响法院形象和群众获得感的深层次问题得到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