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知产物证实现数字化保存
浙江义乌:知产物证实现数字化保存
2021-04-24 14:27:3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叶飞 陈倪加
4月22日,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与义乌市公证处签署了《关于知识产权领域物证管理数字化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将共同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物证管理数字化工作,义乌法院可使用公证处开发和运营的“义乌公证服务平台”,通过电子取证存证技术对知识产权案件物证进行数字化保存。该平台一方面实现了物证存证规范化,法官可当庭采用拍照、摄像等技术固定物证,并上传至平台,全程留痕;另一方面实现了笔录告知规范化,法官可将庭审过程中告知原告实物领回后的保管责任记录在案,并将封存过程线上存证。自该机制试行一个月以来,累计存证实物44件、封存领回实物4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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