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单位联手共建预防化解机制
七单位联手共建预防化解机制
2021-05-14 09:17:2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何春晓 杨长平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持续深化行政纠纷诉源治理,与厦门市6家市直行政机关共同签订合作备忘录,推行行政纠纷联动预防化解机制,督促行政执法规范有效。
思明区法院管辖着厦门市市级行政机关及部分区级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案件,每年审理的行政案件占厦门市一审行政案件的三分之二。
“从我们审理的行政案件来看,行政纠纷都存在一些共性问题,即很多行政行为看似合法合规,但是却不一定合理合情,导致最终进行诉讼,即使作出判决,但是案结了,事未了,上诉率、申诉率高”。思明区行政庭庭长王叶萍表示,要实质解决纠纷,就必须充分发挥行政机关的主渠道和主体作用。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主要通过行政审判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但一些行政案件由于原告不具起诉资格或超过起诉期限,或者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最终判决只能从程序上驳回,矛盾纠纷并没有通过诉讼程序实质解决。
为此,思明区法院与辖区行政机关积极互动,倡议建立行政纠纷联动预防化解机制,得到了厦门市司法局等6家市直行政机关积极响应。各方构建的行政纠纷联动预防化解体系涵盖“一个平台”“两个关口”“三道防线”和“四项机制”,覆盖了行政纠纷预防、产生、化解全流程,确保各方协作形成闭环。各方信息共享,提前监测和预警可能产生的行政纠纷。一旦纠纷产生后,行政机关通过内部法治审核、复议等进行化解。进入诉讼后,法院组织各方协调,从而更好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利,推动纠纷快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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