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出台办法:举报“三非”外国人 最高可奖3万元
为有效防范和惩治外国人“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活动,省公安厅日前出台《“三非”外国人线索举报奖励办法》。
外国人“三非”活动线索包括:策划、准备实施、实施组织、运送外国人偷越国(边)境的;协助外国人非法出境入境的;外国人存在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等“三非”情形的;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协助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逃避检查,或者为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违法提供出境入境证件的;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其他涉嫌外国人偷越国(边)境及外国人“三非”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
群众发现或知悉“三非”外国人线索,可通过拨打“110”或公安机关公开的其他报警电话进行举报,手机用户发送短信至“12110”举报,也可通过信件向公安机关或到公安机关举报,还可向执勤民警当面举报。对举报查证属实的,根据举报线索发挥的实际作用和效果,给予举报人奖励,发放相应的奖金。举报线索发挥特别重大作用的,奖励1万元至3万元。
群众举报的线索符合奖励标准的,由公安机关通知举报人领取奖励。未接到通知的,即为该线索未获采用,不予奖励。因涉外案(事)件线索处置属涉密内容,不受理举报人对所举报线索核实情况的咨询。举报可以公开或匿名方式进行。为便于查证和奖励,鼓励实名举报。举报人的人身安全依法受到严格保护。匿名举报无法核实真实身份或者无法联系举报人的,不列入奖励范围。举报人故意弄虚作假骗取奖励,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