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宜章法院冒雨走访解民忧
2021年5月12日上午,湖南省宜章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邓国军带领立案庭两名干警冒雨走访看望困难群众刘军,并到其居住家中调查了解刘军、封谟奇家庭生产生活情况。见到法院干警的到来,刘军连忙说“哎呀,大雨天走访,真是辛苦你们啦。”
刘军与丈夫封加良系下岗工人,丈夫封加良在湖南天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务工。2019年11月29日,因身体不适,送至宜章县第三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同年12月8日,因胸主动脉夹层动脉瘤破裂大出血死亡。原告刘军、封谟奇(封加良之子)以县第三人民医院为被告向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审理查明,根据双方责任程度及原因力大小,酌情确定被告承担本次事故损害后果6%的赔偿责任。法院判决县第三人民医院赔偿数额为:54 033.54元(900 588.95×6%),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052元,原告刘军、封谟奇负担4619元,被告县第三人民医院负担433元。原告刘军、封谟奇因不服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刘军、封加良是下岗工人,儿子封谟奇刚大学毕业没有固定工作,其家庭生活靠封加良一个人务工维持,封加良的意外死亡导致其家庭失去了经济支柱也失去了生活来源,现家庭生活难以为继,十分困难。于是刘军、封谟奇向法院提交免交诉讼费申请,宜章法院干警们上门实地了解申请人家庭实际情况,帮助解决其家庭生活困难。
宜章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自实质化运行以来,一直致力于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为民办实事,解民忧,切实将群众便民服务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