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府院联动安置两千户居民
近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解除房屋征收协议及行政赔偿案件过程中,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平台,及时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通报个案存在的隐患,提出解决方案,推动相关部门对案涉棚改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备案工作,在化解行政个案争议的同时,成功帮助2000余户居民达成合法诉求,用行动践行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当事人王某因棚改安置房屋未竣工验收而拒绝回迁,并因此诉至法院主张解除协议。案件一、二审法院均认为回迁房屋已建设完成,征收单位虽未按期交付,但不构成根本违约,判决协议继续履行。
吉林高院在办理该案过程中,认为未经验收的房屋不得交付使用,一、二审判决继续履行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同时了解到因未组织竣工验收,案涉房屋所属的棚改项目一、二期工程共2000余户居民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如果改判解除协议会导致已经回迁入住的被征收人退房并要求行政赔偿,可能引发群体性信访事件。为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吉林高院依托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反复与棚改项目所在地政府沟通联系,说明法理依据,分析风险隐患,提出尽快完成验收备案避免案件改判的工作方案。在法院与地方政府共同努力下,验收备案工作全面启动,目前案涉房屋所在的项目二期工程共计600余户居民均可办理相关入户手续,一期工程涉及1400余户验收工作也已启动,即将完成验收备案。
吉林高院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工作实效,立足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依法依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该案化解带来的整体性效果,充分体现了吉林省府院联动机制的影响和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