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母诉女给付赡养费 诉前调解再续母女情
养母诉女给付赡养费 诉前调解再续母女情
2021-05-20 15:40:17
中国法院网讯(林月珠)为缓和矛盾、重拾亲情,福鼎一母亲以讨要赡养费为由,将养女诉至法院。日前,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成功化解该起涉及赡养纠纷案件,母女双方以拥抱和解。
春母与丈夫结婚后育有大女儿小春,后又抱养小女儿小夏。11年前,丈夫意外去世,春母独自将两个女儿抚养成人。现春母以年事已高无生活能力为由,将小女儿诉至法院,要求小夏支付赡养费。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与春母多次沟通,了解到在小夏青春期后,双方因沟通不畅产生矛盾,母女俩渐行渐远最后形同陌路。但春母自认抚养小夏二十余年,彼此有深厚感情,希望能够通过法院调解促成双方和解,缓解母女之间的矛盾。
了解到春母的真实诉求后,承办法官邀请村干部共同到小夏家中了解情况。小夏表示,她原本对春母的关爱不能理解,但是随着年龄增长,直至也成为一名母亲,现在已能真正感受到母爱的伟大。这一两年,小夏也想与母亲和解但存在胆怯心理,正好可借此次机会解开与母亲的心结。
了解到双方的真实意图后,承办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在法官和当地村两委见证下,进行开诚布公的沟通,打开了多年心结,双方最终拥抱和解。春母撤回了对女儿小夏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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