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邻里怨 法院调解化纠纷
中国法院网讯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本该和和睦睦,但也可能会因为一些小事产生矛盾。住在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造纸厂厂宅三楼和四楼的一对邻里,因房屋漏水问题引发矛盾,还闹上了公堂。近日,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通过现场走访、耐心调解,妥善解决了该起纠纷,不仅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为当事人降低了诉讼成本、减轻了诉累、避免了纷争,促进了邻里间和睦相处。
李某是造纸厂厂宅三楼的住户,2009年开始,便发现家中卫生间吊顶开始漏水,十余年间,多次与住在四楼的被告王某沟通,居委会也曾出面调解,但都无疾而终。该院在收到原告诉请后,由办案法官第一时间拨通原告李某的电话,向其了解情况。
原告称,过去十几年内,因楼上长期漏水致使家中卫生间吊顶报废、浴霸漏电烧毁、阳台封闭建筑冻坏损坏,并且因长年潮湿导致室内墙体及大量被褥、沙发等生活物品发霉。李某要求被告赔偿各种损失费用合计14000元,并且坚持认为,家中因漏水导致承重墙损坏,要求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其进行承载力鉴定。综合多种原因考虑后,办案法官决定前往原、被告家中,了解情况。
办案法官当场对原告家中卫生间、阳台、客厅及卧室的管道处及墙体各处,进行了勘察,详细了解该案的来龙去脉后,考虑到鉴定费用较大,这一部分的花费完全可以将房屋维修完毕,同时,为促进邻里和谐相处,提出初步调解方案,促成和解。但由于双方积怨较深,办案人虽然反复劝说,还是难以达成一致意见。
在抽签确认鉴定机构后,法官主动与其联系并估算所需费用,考虑到鉴定成本较大,面对不断增加的费用,为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法官又多次拨通原告电话与其沟通协调,但各方承诺的方案均多次出现反复、反悔的情况,仍未达成一致意见。
办案法官没有放弃,将双方当事人约到法院,从法理上释明、从人情上说理,对该案的前因后果、调解利弊进行逐一分析,灵活运用多种沟通技巧逐步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本着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且对维修细节问题提出了中肯的建议,争取双方对调解方案的支持与配合。在主审法官的努力下,双方最终对新的维修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书面调解协议,被告当场给付赔偿款八千元。至此,该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的调解工作始终贯穿于诉前、诉中各个阶段,通过调解使当事双方平等协商、互谅互让、消除隔阂、化解矛盾,既为群众节省了财力和时间,又极大地降低了司法成本,让司法服务更贴心,让人民群众更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