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出司法力量 助推乡村治理
“今年3月份,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服务乡村振兴(张家港)实践基地在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揭牌,这是全国法院系统首个服务乡村振兴实践基地,为我们乡村治理提供了更有益的帮助。”在张家港法院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座谈会上,村干部们切实感受到了司法力量对乡村振兴的助推作用。
2020年,张家港市聚焦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精准施策,在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位列县级综合排名第一等次。“我们要找准自身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环境下的定位,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持续推进乡村法治人才培养、产业环境优化,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张家港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劼纯表示。
双向交流 培养法治好人才
前不久,张家港法院经开区人民法庭内,一件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正在公开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旁听席上多了50余名村干部。案件审理中,法官阐释人身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把庭审打造成了一场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像这样的法治课是张家港法院法官与村干部双向交流的常态化内容。
2020年4月起,张家港法院6个人民法庭全面开展法官村干部双向交流活动,为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培养法治人才。各区镇轮流选派负责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村干部到人民法庭开展脱产业务培训,提高村干部纠纷化解能力,将村干部培养成基层法治带头人。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是基层常见的纠纷类型,村里也经常要调解这类纠纷,此次培训让我了解了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以后处理这类矛盾会更加有底气。”南新村书记王幽兰表示。
该院还选派人民法庭年轻法官、法官助理下沉基层网格,利用审务工作站、驻村法官工作室、法官联系点等平台,定期进站为基层群众答疑解惑,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法治宣讲等。
“基层矛盾化解不能仅靠单打独斗,村干部最了解基层情况,法官最了解法律情况,通过法官与村干部的结合,可以凝聚基层调解合力。”经开区法庭庭长吴丹说道。
截至2021年4月,139名村干部分期入驻人民法庭脱产轮训,参与纠纷化解362件;法官常态化下沉网格参与基层治理,指导纠纷化解335件。
强化服务 营造产业好环境
2020年,张家港市村均可支配收入达1249万元,可支配收入超千万元村62个,形成了江苏省最大的强村群体。为服务保障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促进村级经济发展壮大和产业振兴,张家港法院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该院出台《关于加强产权与企业家权益保护的意见》,推动设立全国县级市首家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中心,在澳洋集团设立张家港市首个知识产权保护司法调研基地,与张家港经开区搭建知识产权保护法治行府院联动平台,服务产业发展,让企业安心经营。
该院还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一十百千”专项行动,通过召开一次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举办十场专题法律讲座、邀请百名企业家旁听庭审、组织法官走访千家规模以上企业,为企业提供优质精准司法服务。爱特微(张家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综合部经理李雪枝在“一十百千”座谈会后受益良多:“法官不仅结合自身办案心得和案例为我们解读民法典,还提供了企业法律问题咨询,这场活动对我们企业特别有帮助。”
为服务保障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张家港法院创新工作机制,人民法庭依托双向交流平台,与区(镇)司法所、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75个村(社区)建立“涉集体资产租赁纠纷化解诉讼与非诉讼对接工作机制”,妥善处理集体资产租赁纠纷。
以考促转 形成治理好格局
张家港法院积极参与基层治理,推动将“无讼村居(社区)”创建和“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纳入综治考核,出台“无讼村居(社区)”创建考核标准,提出组建一支队伍、制定一套制度、建立一本台账的“三个一”创建要求,以考核促进乡村治理转型升级。
在凤凰镇程墩村驻村法官工作室,一起关于房屋居住权的纠纷案正在调解,驻村法官王烈、村干部马志刚与双方当事人共同商讨解决方案,法官释法,村干部讲情,最后,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据了解,像这样的驻村法官工作室已经在张家港市各区镇设立了22个,发挥着开展法律咨询、纠纷调处、法治宣传、释法维稳等作用,促进源头解纷。
2020年12月,苏州市首个实体化、标准化镇级集成式纠纷化解平台落户凤凰人民法庭,凤凰镇矛盾纠纷化解一站式服务中心承载诉讼与非诉讼服务双重职能,实现社会矛盾纠纷“一窗受理、一站处置、一条龙服务”,形成“非诉在前,诉讼断后”的漏斗式矛盾纠纷解决模式。
该院还联合张家港司法局、律师协会创建“法·律同行益站”,推动建设“一庭一室一中心”,通过在律师事务所打造“云+远程”庭审室、律师调解工作室、事务中心,完善调解、诉讼等有机衔接的多元纠纷解决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