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法院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中国法院网讯(刘振宇)“终于拿到了拖欠我一年的工资了,太感谢您了,这工资虽然不多,但是耗费了我很多时间和精力,我60多岁了干活挣点钱不容易,没想到您这么快就为我解决了,还没有让我跑一次路,足不出户就拿到了工资,真是为我们老百姓办实事呀!”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原告苗某某对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法院平安堡镇“特色人民法庭”的特邀人民调解员赵丽玲连声谢道。赵丽玲对他说:“这是我应该做的,国家设立‘特色人民法庭’,为的就是方便群众,为本辖区群众化解矛盾,解决纠纷。”
2020年5月,陈某某承包了兴隆县平安堡镇某建筑工程,6月雇用苗某某为其承包的工程工作,8月苗某某离开工地,陈某某应支付苗某某工资1.3万元,但只支付了2000元。2021年1月,苗某某一纸诉状将陈某某诉至兴隆法院。为了减少当事人诉累,北营房法庭将案件转至辖区平安堡镇“特色人民法庭”诉前调解。
平安堡镇“特色人民法庭”特邀人民调解员赵丽玲于3月17日接到案件后,当即电话联系了原、被告,了解情况,向其释法明理。之后,与身在外地的陈某某多次沟通,告知陈某某拒不履行劳务合同款项的法律后果,建议陈某某能够换位思考,尽快将款项履行完毕。北营房法庭书记员任世伟也多次积极配合做被告的工作,最终经过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互相体谅,自愿达成一致协议,被告因资金周转问题分4次给付原告工资。5月16日被告陈某某将原告全部工资支付完毕,还多支付了500元让原告买些生活用品,以表歉意。陈某某还特意致电特邀人民调解员赵丽玲,对其工作表达了感谢。
“特色人民法庭”设在乡镇里,使群众足不出镇,就能解决矛盾,大量的民事纠纷在诉前得以化解,既方便了群众,也让法官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其他工作中。兴隆法院将继续加强“特色人民法庭”建设,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人为本,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