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泰宁法院开展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福建泰宁法院开展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2021-06-07 11:00:11
中国法院网讯(肖清霞)今年6月5日是第50个世界环境日。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资源法治宣传,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6月4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合议庭法官深入到梅口乡,开展“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宣传环境法治理念,倡导人人参与环境保护。
此次环境普法宣传活动,泰宁法院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并结合环境保护的典型案例,向群众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法院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职能作用,群众纷纷驻足观看。共解答过往群众咨询20余人次,分发宣传资料200余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下一步,泰宁法院将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审判职能,加大对涉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的打击力度,依法严惩乱砍滥伐林木、乱采滥挖矿产资源等破坏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建设“山清、水秀、景美”的泰宁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