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中院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讲
6月15日,为进一步提高“三个规定”的社会知晓度和营造良好的氛围,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姚丽青,为10家市直机关单位领导干部代表,开展“三个规定”大宣讲。三明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泽民主持。
姚丽青对“三个规定”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重大意义等,进行了详细解读,介绍了全市法院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情况,并结合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典型案例,为党员干部作了警示教育。
姚丽青强调,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要把落实“三个规定”,作为检验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要将“三个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纳入重大请示报告事项,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会报告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二要严格记录报告制度,防止权力违规干预。领导干部要带头如实记录报告“三个规定”重大事项,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有力推动“三个规定”贯彻落实,防止好制度成为“稻草人”。要尽快完善落实“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开发应用,减少信息报送中间环节,健全记录填报直报制度,打消司法人员的思想顾虑。
三要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强化制度刚性约束。要将违规过问和干预办案、记录过问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将司法人员不当接触交往情况,记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惩戒、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要充分发挥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科技作用,健全完善干预过问案件信息库,有效提升对干预办案、违规过问行为的预警、发现和处置能力,加大对违反“三个规定”线索调查和责任倒查的力度,严肃追责问责,形成有力警示震慑。
四要持续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要继续以领导干部和司法人员为重点,定期梳理违规过问、干预办案和不如实记录、报告的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释法,要继续深化司法公开,让办案程序更加规范、透明,从源头上减少干预过问案件的发生。要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加强与各级媒体沟通联系,强化对内对外宣传,加强舆论引导,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让不能、不敢、不想违反“三个规定”成为全社会共识,全方位营造公正廉洁司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明中院金融与破产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吴春迎,宣传处负责人魏正雄,行政庭四级高级法官李祖超,分别以《忠诚履职守初心俯首甘为孺子牛》、《发扬拓荒牛精神让“融媒”之花绽放》、《当老黄牛,干老实事,做老实人》为题,结合自身工作经历,作了生动精彩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