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靠前监督 云南建立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监督预案
春节期间,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民族乡翁丁村老寨发生火灾后,临沧市纪委监委立即启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监督工作预案,组建综合协调、研判预警、蹲点监督等7个工作组,由一名委领导带队的蹲点监督组连夜赶赴一线。同时,成立责任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追责问责工作。
为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应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水平,省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监督工作预案》,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压紧压实相关职能部门主体责任。
“目前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监督主要发生在事后的介入,把预防控制体制机制建设、风险隐患排查等环节视为纯业务工作,存在监督缺席或乏力的问题。”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近期各类突发事件特别是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加强监督执纪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出台这一预案,就是为了建立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监督机制,进一步提升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监督工作水平。
省纪委监委要求着眼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中的重点领域、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把重大突发事件拆解为预防与准备、监测与预警、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四个阶段,明确将是否建立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体系,是否发布、报告和通报关于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是否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是否及时恢复公民和社会组织的合法权利等24项工作作为监督重点,构建提前介入、重点清晰、全程参与的监督格局。
省纪委监委明确提出同步监督、一线监督、专项监督三种方式。对预防和准备、应对和处置、恢复和善后等环节同步监督,到事发地靠前监督、驻点检查,将监督力量下沉到事发地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现场,围绕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组织开展捐赠资金使用、救灾款物发放、房屋重建进度和质量等专项监督,发挥监督的纠偏、惩戒功能,衔接好“防”和“惩”的责任链条,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合力。
为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应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水平,省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监督工作预案》,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压紧压实相关职能部门主体责任。
“目前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监督主要发生在事后的介入,把预防控制体制机制建设、风险隐患排查等环节视为纯业务工作,存在监督缺席或乏力的问题。”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近期各类突发事件特别是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加强监督执纪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出台这一预案,就是为了建立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监督机制,进一步提升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监督工作水平。
省纪委监委要求着眼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中的重点领域、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把重大突发事件拆解为预防与准备、监测与预警、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四个阶段,明确将是否建立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体系,是否发布、报告和通报关于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是否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是否及时恢复公民和社会组织的合法权利等24项工作作为监督重点,构建提前介入、重点清晰、全程参与的监督格局。
省纪委监委明确提出同步监督、一线监督、专项监督三种方式。对预防和准备、应对和处置、恢复和善后等环节同步监督,到事发地靠前监督、驻点检查,将监督力量下沉到事发地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现场,围绕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组织开展捐赠资金使用、救灾款物发放、房屋重建进度和质量等专项监督,发挥监督的纠偏、惩戒功能,衔接好“防”和“惩”的责任链条,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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