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持续推动高质量可持续财政建助力发展提质保障民生改善
“财政需为民生强保障,为发展添动力。”省财政厅坚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云南模范机关”创建为抓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财”自觉服从服务于“政”的意识,切实以高质量可持续财政建设服务保障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云南是脱贫攻坚主战场,分配管理使用好脱贫资金考验着财政管理者。省财政厅面对考题积极应答,千方百计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健全完善制度体系,优化创新方式,全面加强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和分配使用监管,确保各项扶贫资金用在实处、用出效果。为实现2019年130万贫困人口净脱贫目标,省财政厅积极调整支出结构,把资金用在刀刃上,截至今年8月底已下达中央和省级整合涉农资金470.9亿元,力度前所未有。
今年初,省财政厅预算安排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0亿元;将财政部提前下达部分新增一般债券转贷州(市)188.8亿元,全部用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农业保险费补贴资金5.47亿元,为全省1272万余头牲畜、1997万亩农作物、1.55亿亩森林提供了866亿余元的风险保障。针对老年人口基数大,高龄、失能、空巢老人增速快,贫困老人多等现实问题,省财政厅充分发挥医疗救助资金效益,2019年筹措下达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6.81亿元,将贫困人口参保补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整合纳入医疗救助补助资金范围,着力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小微企业是发展的主力军、就业的主渠道,但近年来,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突出。为此,省财政厅在财税支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等方面协同发力,有效降低企业融资门槛及成本,增强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截至2019年8月末,全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5578.35亿元,同比增长10.73%。
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更加明显的降费,对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稳定市场预期、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意义重大。省财政厅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和省税务局率先在全国建立省级财税部门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协作机制,成立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梳理出大规模减税降费存在的重点问题,要求相关处室主动认领、限期解决。通过强化政策宣传培训、加强督导检查,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今年1至7月,全省累计新增减税210亿元;通过落实降低社保费率、调整社保费缴费基数等政策,共减轻缴费单位负担33.93亿元;两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降幅达21.89%,电价水平处于全国最低;590.6万人次享受到个税起征点调整优惠,95%的小微企业享受到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