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河北:赃证物管理系统让每件赃证物都有"身份证"
正义网天津9月17日电(记者张宁 通讯员高伟)“之前听说你们每起案件的赃证物都有自己的‘身份证’,而且赃证物管理还能可视化。今天看了你们的演示,我感觉比我想象的还要规范、先进、智能。”近日,正在向天津市河北区检察院移送赃证物的民警小张对身边的工作人员小王说。
记者了解到,2015年7月,该院借助物联网技术,升级改造赃证物管理室,自主研发了赃证物管理系统,配备密码柜、蓝牙数码相机、条形码打印机和扫描枪等科技专用设备,高标准建成现代化多功能赃证物管理室,实现了赃证物入库管理、在库管理、借调管理和出库管理的智能化,确保种类繁多、品种复杂的赃证物管理规范有序。
据介绍,在每件赃证物移交入库时,管理员录入赃证物信息,并运用蓝牙数码相机对赃证物拍照以后,照片将自动传输至系统数据库。此时,赃证物管理系统也会自动生成唯一对应的条形码,相当于赃证物的“身份证”,记录了赃证物名称、编号、存入时间、所处位置、存储状态以及案件名称、承办人等信息。完成赃证物入库信息登记以后,管理员可选定智能柜的存储位置,进而远程遥控开柜保存赃证物。在库状态管理应用了可视化技术,无需打开智能柜,只要拿起扫描枪扫描二维码,即可迅速定位赃证物位置,浏览赃证物特征、数量、图片等信息。
在赃证物的查询过程中,只要鼠标一点,就能查询移送单位、接收时间和承办人等相关情况。赃证物借调和送还时,可根据申请人的请求,通过“二维码”扫描,迅速找到赃证物所处位置,并由系统记录申请人、申请原因、用途以及借用时间或归还时间等事项。
该系统投入使用以来,已受理和流转赃证物25件,无一项出现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