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德兴市检察院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协作合力反腐
正义网上饶电(通讯员宋敏华 怀强)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纪检监察部门在反腐败斗争中的密切配合与协作,切实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工作力度,近日,江西省德兴市检察院与德兴市纪检监察部门建立了《查办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指导性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形成合力反腐的态势。
据了解,该院与纪检监察部门建立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双方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协作配合的组织机制、案件移送、调查侦查措施的配合等。在组织机制上,规定了双方建立由分管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每年召开2次,重点交流通报各自工作重点,工作进展及涉案单位和人员的情况,研究分析查办案件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解决在查办案件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双方各确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协调协作事务。
对于具体案件的移送,《指导意见》明确了纪检监察部门在查处案件中,发现涉嫌职务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告知检察院,由检察院派员审查材料,对审查认为可以移送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出具案件移送函移送检察院,并协作做好相关工作;检察院在查办案件中,发现嫌疑人或其他人员存在违纪情形的,及时告知纪检监察部门,并将有关材料移送纪检监察部门。
为便于调查侦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指导意见》明确了对党员、监察对象之外的涉案人员进行谈话取证有困难的,可提供被调查冲锋衣与案件有关的详细证据材料,提请检察院协助调查,检察院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予以协助。检察院在办案中,需要对不宜接触的党员、监察对象进行调查取证的,可提请纪检监察部门协助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就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予以协助。
今年以来,该院已先后办理纪检监察部门移送职务犯罪案件2件,移送违纪案件3件。此次《指导意见》的建立,将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与纪检监察部门在反腐工作中的合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