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二分院:5天完成12起涉案财物案件处理
正义网电(记者 李轩甫 通讯员 刘洪记)近日,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组织干警自查出了2009年至2014年未及时处理涉案赃证款物案件12起。
针对自查出来的案件,公诉部门负责人和案件承办人多次与法院、公安沟通、协商赃证款物的处理,对应当移送法院的赃证款物均移送完毕,与案件无关的赃证款物已退给侦查机关,5天内完成了赃证款物的处理工作。
据了解,在立查立改的同时,该院干警认真总结教训,分析查找涉案赃证款物没有及时处理的原因,相关部门就规范赃证款物的处理、堵漏工作中的不规范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要求以后案件承办人在审查起诉中,要认真审查扣押物品清单和物品移送清单是否相符,在审查报告中,承办人对涉案款物要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
同时,与案件有关的赃证款物,要监督侦查机关及时移送,对侦查机关移送的与案件无关物品,要会同案管部门及时做好退回工作。在审判阶段,对于不宜当庭出示的物证,在法庭上除出示物品清单、照片等证据外,庭审结束后要做好赃证款物的移送工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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