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检察院:查摆问题一轮比一轮细致
下班了,广东省深圳市检察院一名检察官起身将桌上的一摞案卷放入保险柜里,再锁好房门,这才放心离开。
“检察机关对如何保管案卷有严格的规定。过去有个别检察官离开办公室时不锁门,案卷随意摆放在办公桌上,这种不规范的办案行为,看似细枝末节,实际上反映出了检察官规范司法的意识还不够强、司法的专业水准还不够高。”深圳市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检察官龙建华告诉记者。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深圳市检察院成立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并狠抓落实,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能力,增强检察机关的公信力。
广征意见:邀请律师“挑刺”
今年6月中旬,一则《听律师讲“会见难”“阅卷难”,深检君的脸红了》的微信受到不少人关注。原来,6月初刚当选为深圳市检察院检察长的王雁林,邀请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和律师界部分市人大代表在内的共13名律师代表参加座谈会,当面听取他们对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的意见和建议。
座谈会上,与会律师踊跃发言。“个别公诉人老是推三阻四,有时拖个把月才让我们阅卷。”“明明有电子卷宗不让拷贝,我们只好拿着手机对屏幕拍照。”面对律师代表们抛出的“犀利”问题,王雁林当场表示:“尽快出台规范性文件,对司法中的一些细节问题建立明确的标准,努力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座谈会次日,深圳市检察院即梳理了律师提出的意见建议并下发各区院和市院各部门,要求集思广益,改进工作。
记者获知,深圳市检察院起草了《关于在刑事诉讼中保障辩护律师依法执业权利的办法(试行)》,保障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会见权,知情权,提出意见权,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权,阅卷权等执业权利。目前,这一规定已提交该院检察委员会讨论通过,并于9月7日在全市检察机关公布实施。
为方便律师开展执业活动,该院开辟了律师办事绿色通道,同时扩建律师阅卷室,设置专门的律师会见室,配备相关设施,为律师执业提供保障。
内部自查:8方面查摆出31项重点问题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是围绕各业务部门工作,突出整治司法作风简单粗暴、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不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的意见等8个方面的问题。
6月中旬,深圳市检察院各业务部门相继召开了规范司法行为推进会,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7月中旬,该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王雁林强调要以问题为导向,将查摆剖析工作引向深入。
深圳市检察院公诉部、职务犯罪侦查部、诉讼监督部、业务管理部组织各检察官团队,各事务处、案件管理处先后进行了3轮查摆,目前已排查出31项重点问题,涉及思想认识、司法程序、司法作风、司法能力等四个方面。以司法作风为例,查摆出保护人权的意识不够、不重视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等问题。该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专门建立了一本“问题台账”,作为整改落实的基础。
深圳市各区检察院也对存在的问题展开排查。罗湖区检察院抽查了27起各类案件的卷宗,发现程序性瑕疵92处,证据调取不规范、文书制作不严谨、内容填写错误、落款时间前后矛盾等顽固性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南山区检察院更是真刀真枪,勇于向实质问题“开刀”,查找出个别案件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作出批准逮捕或提起公诉决定,个别案件适用法律出现偏差,对案件的定性不当等问题。
查摆,一轮比一轮具体细致。剖析,一次比一次深入透彻。“程序正义是看得见的正义,是司法公信力的直观表现,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对我们司法办案工作是非常好的警醒。”一位主任检察官如是说。
专项评查:247起职务犯罪案件“回头看”
根据上级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和深圳市检察院党组的统一部署,深圳市检察院业务管理部会同职务犯罪侦查部制定了《自侦案件规范司法行为专项评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市区两级检察院有关部门对近两年来侦查终结的全部职务犯罪侦查案件共计247起进行一次专项评查。
7月30日,专项评查如期完成。深圳市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主任周跃强告诉记者:“此次评查没有发现错案、重大瑕疵案件,但是,检察机关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仍然存在一些违反办案规定的问题,如部分案件没有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填写办案告知卡,填写了的也未让相关责任人审签等。目前,评查组正在对本次评查情况进行总结,评查结果将在全市检察机关予以通报。”
记者了解到,深圳市检察院还对6起明显司法不规范的案件启动了专项督察程序。督察组采取了送达督察通知书、调取案卷卷宗、审查同步录音录像资料、询问律师、向有关办案人员了解情况等措施,对每一起案件的具体情况逐一了解,形成了初步的书面督察报告,针对发现的问题共提出12条督察意见,即将发出案件督察意见书和整改书。
周跃强表示,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抓好规范司法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公正,“把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转化为检察官规范司法的日常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