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方集中两年时间查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正义网杭州8月17日电(记者 范跃红)老虎要打,侵害农民利益的苍蝇、蚊子也要一起打。记者今天从浙江省检察院获悉,该省检察机关将用两年时间集中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为此,浙江省检察院近日专门制定工作方案,正式启动“拍蝇打蚊”大行动。
据浙江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金焕民介绍,这次集中行动查办的重点人员和重点环节包括涉农和扶贫职能部门、乡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村级“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会计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发生在农业发展建设、支农惠农和扶贫资金、专项补贴的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检查验收、项目实施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
集中行动将重点查办四类职务犯罪案件:一是对支农惠农财政补贴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主要是农业发展建设资金、农民各项补贴资金以及扶贫、救灾、医疗、培训、政策性保险等专项资金中发生的贪污挪用、侵占私分或失职渎职等犯罪案件;二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主要是新农村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农村饮水安全、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农村危房改造以及农村公路、广播电视、通信村村通等工程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三是农村社会事业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农村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四是农村“两委”和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的贿选、破坏选举等职务犯罪案件,主要是拉票贿选、以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或以家庭势力、宗教势力甚至黑恶势力干预、操纵选举以及不依法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甚至参与贿选或收受财物的职务犯罪案件。
同时,对以下三种情形的职务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将优先查办:一是犯罪金额巨大、损失严重的职务犯罪案件;二是犯罪金额虽不大,但情节恶劣、涉及面广、危害利益众多,易诱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三是惠农扶贫资金审核管理发放或项目审批过程中发生的优亲厚友、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严重不作为、玩忽职守,导致资金被挪用、骗取、套取、挥霍等渎职犯罪案件。
据了解,检察机关将结合办案积极开展“法治照亮农村,廉洁促进和谐”专题预防活动,进一步增强工作实效。结合查办案件情况,深入剖析发案原因、规律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对策建议;依托浙江省各级党委的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平台,组织协调财政、农办、农业、交通、水利等有关涉农资金管理使用部门,共同开展预防调查;积极提供预防咨询,推动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完善体制机制制度,建立健全惠农扶贫领域防治腐败长效机制。
另据了解,去年浙江检方组织开展了一次惩治和预防涉农专项资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围绕涉农专项财政资金的申报、审核、拨付、管理等环节,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35件278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51件175人、渎职犯罪案件84件10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