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沙县: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提高执法亲和力
正义网三明电(通讯员陈茂青 吴凯)8月7日一大早,福建省沙县检察院一楼控申接访大厅里吵吵嚷嚷,上班的干警们忍不住都要驻足倾听群众们又来反映什么问题。不过,这一次,可不是反映的问题的。“谢谢你,……收到救助金后,我非常的开心,也觉得你们真的是很为我们着想。”仔细一听,才明白原来是刑事被害人卢某带着家人来当面答谢。
之前,廉租房租客卢某因琐事与邻居张某争吵,在遭对方殴打过程中跌落致重伤,在县医院住了一个月,花费5.7万余元。因经济拮据,未治愈便出了院。案件移诉到检察院后,卢某就经常找上门,诉说自己家上有80多岁的父亲,下有两个儿子,小儿子才9岁,自己重伤后不仅不能出外赚钱,还花了那么多的医药费,而对方只给了5000元的赔偿金,生活上陷入了困境。
该院公诉科的干警为此事也曾在双方积极协调,怎奈张家也不宽裕,当事人张某目前还在缓刑考验期,平时又是个游手好闲的人,根本拿不出那么多的赔偿款。该院控申科的干警了解到张某的这个情况后,曾亲自上门走访,发现其家中情况确实不容乐观。遂根据该院与县光彩事业促进会联合下发的《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给予卢某1万元救助金。
据悉,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国家政策补助外,该院与县光彩事业促进会共同设立了三明市首家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专户。专户由基金会负责管理,检察院负责募集资金、确定救助对象和金额审批,对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生活困难、确需救助的刑事被害人进行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