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市检察机关启动"亮剑工程"强化社会化预防
正义网菏泽7月25日电(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李建力 赵爱国)记者今天从山东省菏泽市检察院了解到, 近两年以来,该市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全面落实“走出去”的预防战略,立足职能、服务大局、创新实干,深化检察官联系大项目工作,推行“预防五书”和“预防五跟踪”机制,有效遏制公共投资领域职务犯罪的发生。
菏泽市检察院在对全市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面调研的基础上,与纪委、发改委、建设局、财政局等单位进行广泛座谈和听取意见,逐步完善“五书”、“五跟踪”的内容和要求,并与市财政局会签了具体实施办法,结合预防志愿者活动,全市聘请专家145名,有力保证了这一制度的落实。
该市检察机关将宣传制度、项目责任人制度、预防特派员制度等有机结合起来,菏泽市检察院拟在刚竣工的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建设预防文化传播点,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推广“预防五书”和“预防五跟踪”机制。目前全市共开展法治宣传102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千余份,设置举报箱、宣传图板 56 处,派驻预防特派员115人。曹县检察院在县医院重点工程项目工地,张贴廉政海报30张,赠送廉政手册50本,增强群众参与的意识。
“预防五书”和“ 预防五跟踪” 机制的建立,是对工程建设招投标及施工全过程进行同步监督预防,将责任具体到单位、部门和个人,保证招标公开、公平、公正,提高项目建设的透明度。通过《行贿犯罪查询告知书》和《投标单位廉政征询书》的发放,让有关单位和个人明确,既可以向该市检察机关投诉,又应当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查询。通过《招标单位廉政承诺书》、《评标专家廉洁自律书》和《中标单位与建设单位廉政责任书》签订,并报检察机关存档,让有关人员明确自己的权力和责任,起到警示作用。在预防“五书”、“五跟踪”机制的推行中,一是严格规范招投标程序。二是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跟踪监督。牡丹区检察院在某项目跟踪监督时,发现项目经理同时担任另一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违反了《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督促有关单位依法取消了该项目经理的中标资格。
据悉,菏泽市检察机关自2014年3月推行预防“五书”、“五跟踪”以来,共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120次,受理投诉38件,查实处理15起,其中取消参与招投标资格4家,重新招标6次,5个项目进行了整改,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