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检察院深挖贪污背后的渎职案
近日,在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检察院开展的“预防职务犯罪乡镇行”活动中,检察长殷勇结合查办的杨明玩忽职守案,给该区仓集镇全体工作人员上了一堂预防职务犯罪法治教育课。杨明原为宿淮铁路建设某镇拆迁补偿款发放的具体审核负责人,因玩忽职守、怠于履行职责,致使拆迁补偿款被套取。在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他自己也受到了刑事制裁。
督促履职发现犯罪线索
2014年6月10日,宿城区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称某镇在宿淮铁路建设过程中怠于行使职责,对征地补偿金计算和发放审核不严,致使个别拆迁户套取大量补偿款。该院调查发现,在宿淮铁路建设前期,该镇某居委会原副主任张诚等人利用协助政府拆迁的便利,虚报树木和取土坑面积,套取拆迁补偿款;时任该镇宣统委员杨明怠于履行职责,可能涉嫌渎职犯罪。
同月16日,该院向某镇政府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要求规范对辖区村(居)委会协助政府管理事项的监督、指导;充分履行管理职责,避免虚报数据骗取国家财产情况出现。同时,将杨明涉嫌渎职犯罪的线索移送反渎部门。
宿城区检察院反渎局立即组织力量对线索进行评估,认为成案价值较高,遂展开侦查。
多方调查确定监管责任
为了弄清宿淮铁路拆迁工作的具体流程,该院反渎局侦查人员首先前往区铁路建设办公室了解情况。他们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宿淮铁路沿线征地拆迁工作由各个乡镇负责,属地管理,乡镇具体组织人员统计拆迁地段面积及附着物种类、数量,具体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上报区铁路办,再由区铁路办扎口上报市铁路办审核,市铁路办在区铁路办申报的基础上进行复核。同时,铁路建设资金是专户专用,资金打到专户账上后,由镇政府将拆迁征地补偿资金据实发放给拆迁户。
侦查人员从本院反贪部门调取的卷宗材料显示,时任该镇宣统委员的杨明先后多次组织召开会议,要求各村(居)委会切实协助镇政府做好拆迁地段土地面积及附着物的丈量、清点、统计等工作。同时,该镇的“三套班子”会议记录显示,由时任宣统委员的杨明具体负责该镇路段铁路建设的服务工作,做好拆迁、征地等工作。侦查人员又前往市铁路建设办公室,调取了宿淮铁路宿迁段征地拆迁补偿协议、补偿审查表等文件,拆迁审核表上均有杨明的签字。
综合调取到的各项证据完全能够确定杨明对其所在乡镇的铁路拆迁工作具体负责,并对统计上报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深入走访锁定渎职行为
该院反贪局立案查处张诚等人时调取的证据显示,杨明并未参与他们的犯罪行为。排除了杨明参与套取拆迁补偿款的可能性之后,反渎局侦查人员将侦查重点放在了其是否认真履行职责上。
“张诚等人虚报的树木和取土坑面积较大,杨明如果真的履职尽责,应该能够及时发现。”在案情讨论分析会上,侦查人员得出了一致结论。随后,侦查人员兵分两路,一路前往张诚等人的服刑监狱,进一步询问协助镇政府实施拆迁工作时的具体情况;另一路走访涉及到的所有拆迁户,了解丈量、清点拆迁土地面积及其附着物的具体过程。
张诚等人反映,杨明只是在拆迁前期进村查看过几次,后来没再去过,并且在上报分户报表时,杨明没有派人复核实际情况,而是直接签字确认。与此同时,走访的侦查人员也了解到,居委会既没有对拆迁面积及附着物数量等汇总情况进行公示,也没有对拆迁补偿款的发放、领取情况进行公示,测量时都是居委会的会计带人组织的,没见过镇里的人前来核查。
综合取得的相关证据显示,杨明涉嫌玩忽职守罪的证据确实充分。该院遂对其立案侦查。就在侦查人员准备正面接触杨明的时候,杨明主动来到该院说明情况,“因为工作比较忙,精力有限,我不可能每家每户都去核实,只能是抽查复核,张诚等人虚报的情况可能就是这样漏掉的,这不能算是我的责任。”
但在详实的证据面前,杨明没过多久就作了交代。原来,在拆迁建设前期,杨明的确去过几次拆迁现场实地核查,后来因为工作比较忙,就没有再去实地核查,只是在各村(居)委会上报的统计表的基础上将分户总数与测算表上的数目进行比较,只要分户总数不超过测算表上的数目就直接签字确认,对于拆迁户名单以及每户具体情况没有进行核实,致使张诚等人钻了空子。
最终,宿城区检察院以杨明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张诚等人虚报冒领拆迁补偿款50万余元,依法对其提起公诉。4月22日,该区法院对杨明作出有罪判决。
(文中所涉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