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首次开展侦查监督业务实训 一线检察官担主角
正义网呼和浩特6月16日电(记者其其格 范德银 通讯员周宏波)“无论大案还是小案,都要仔细审查卷宗材料,至少要看两遍,从程序到实体,既要审查有罪证据又要审查无罪证据,克服先入为主的主观臆断,找准案件定罪定性的关键点。”具有20年实践经验的通辽市科尔沁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张玉珍,就侦查监督部门如何做好引导侦查工作谈出自己的体会。
6月9日至13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组织开展了全区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技能实训班。
记者了解到,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培训没有外请任何专家教授,11名授课老师均为办案一线的检察官,参训的40人也是全区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业务骨干。为了增强培训效果,培训还安排了该院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和盟市检察院代表全程观摩。
为了确保培训效果,该院借鉴先进培训理念,提前了解学员需求,提出了“互相讨论、相互借鉴”的培训思路,组织具有多年实际办案经验的一线检察官把办理的真实案例按照教学要求进行改编,两次教师集中备课,开发了“审查逮捕意见书制作”、“讯问犯罪嫌疑人技巧”、“审查逮捕案件证据审查判断”、“介入侦查及引导侦查取证技巧”、“案件定性与分析方法”五门实训课程。
实训中,学员被分成四个小组,以小组为单位集体制作并展示审查逮捕意见书;模拟检察官和嫌疑人进行讯问与反讯问;对某毒品犯罪案件证据进行分析、讨论;模拟检察官和公安干警就故意杀人案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对疑难杂案的定性进行讨论。授课教师就学员汇报、模拟、讨论过程中产生的疑问、发现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引导、释疑。
实训紧扣问题展开,“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对案件案情有所突破,能否作为法庭证据使用”、“仅有间接证据能否定案”、“嫌疑人多次称身体不舒服,我们该如何处理”……一系列涉及实体、办案程序及司法行为规范的问题一一显现。
扎鲁特旗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杨玉琢在点评时说:“通过实训,我感觉大家在办案中重视审查逮捕业务,忽视侦查监督和立案监督。”
“有时候,让自己给自己挑毛病发现不了,经过实训,平时办案中存在问题的就会暴露无遗。”通过互相挑刺,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院助检员郝星昉看到同行们的问题后反躬自问。
据统计,此次培训共发现侦查监督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4类10个,个性问题3类17个。
授课教师针对这些问题逐一点评,大家各抒己见,通过讨论达成共识。
呼和浩特市检察院检察员邢浩宇说:“这次侦查监督业务实训,以新颖的课程安排、贴近实际的案例演练、默契的团队配合,使我们受益匪浅。以后在办案中要注意防范实训中发现的问题,提高侦查监督工作质量水平。”
“这次培训是全区检察机关侦查监督系统首次采用实训模式,体现‘检察官教检察官’的理念,通过教师引导,学员参与、交流、讨论、模拟、汇报,全面检验学员的法理素养、办案能力和经验。”该院副检察长郑锦春强调,“开展本次侦查监督实训工作就是教育引导全区侦查监督人员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切实提高侦查监督的法治化、现代化水平和执法办案的规范化、精细化能力,推动我区侦查监督工作不断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