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拟重点整顿价格违法行为 电商平台用大数据“杀熟”情节严重或将吊销执照
记者万静记者今天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市场监管总局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出,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相关规定,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低价倾销,扰乱经营秩序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利用大数据分析、算法等技术手段,根据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基于成本或正当营销策略之外的因素,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价格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上一年度销售总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除了上述对电子商务等新业态领域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整顿外,还对价格歧视、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线上线下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治理。
据悉,《意见稿》需于2021年8月2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业内对此次征求意见行为评价指出,在平台经济下,平台借助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算法等新技术,进行全方位的数据挖掘与全流程的数据分析,及时调整定价策略,在集聚扩散传统价格行为风险的同时,也不断诱发基于互联网、物联网技术,以及大数据定价算法、内容推荐算法等人工智能底层技术的不当使用而发生的各类新型价格欺诈行为。同时,传统的价格欺诈行为在平台经济领域仍然时有发生,且基于平台市场上强大的网络效应、规模经济效应、锁定效应更容易将价格欺诈的风险及危害予以聚集扩散。因此近期市场监管总局逐步加强对平台经济的市场监管,指导并联合相关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查处了多起平台企业涉及价格欺诈行为、价格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案件,其中价格欺诈行为的案件尤为显著。(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