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能
日前,记者从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会上了解到,云南省将采取多种有效举措,创新执法方式,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能,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支撑和保障作用。
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联合执法检查为契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将对标对表、自我检视各自区域内存在的短板和差距,科学制订方案,主动作为,切实做好区域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聚焦健全体制机制,云南省将不断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持续推动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确保运行机制、能力建设、法治保障全面到位。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构建“大执法”格局。
保持严的主基调,持续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高压态势。持续依法严惩重处,树牢生态环境执法的权威性。持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联合执法常态机制,充分发挥“执法部门+业务部门+技术支撑”合力效能,基本实现重点环境风险一次查清、突出环境问题立即整改、涉嫌环境违法当场立案调查、人民群众投诉举报一次处理。同时,持续完成各类专项执法行动,持续组织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
聚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强化推进九湖流域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对辖区涉及的湖泊监管执法重点问题从严查处。持续开展“三磷”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垃圾焚烧发电和垃圾填埋场专项行动,进一步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力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指出和反馈问题的整改。(记者 胡晓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