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多管齐下加强党内法规执行力建设 坚定不移推进依规治党
近年来,曲靖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内法规执行工作“真抓”“严管”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总结执规规律,注重系统谋划,多途径、多层面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擦亮初心、扛牢使命,依规办事、依规用权、依规施政,有效推动党内法规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曲靖地方治理效能。
党办统筹促明责,推动“一盘沙”变“一盘棋”。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办统筹协调、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相关单位协助配合、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严格监督的执规责任制。市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党内法规工作情况汇报,常态化审议市委党内规范性文件。市委办公室牵头统筹推进全市党内法规工作,建立由市委秘书长为召集人、15家市直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党内法规联席会议制度,着力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和执行力建设。政策性较强的市委文件代拟稿,在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前,由市委办公室会同联席会议成员、市委法律顾问开展前置审核,有效提高市委决策科学化水平。2021年上半年,共组织开展前置审核53余件。中央、省委新出台的党内法规,市委办公室第一时间召集有关部门研究解决“谁来执规”“执规责任怎么分配”“怎么执规”“不执规怎么办”等问题,推动形成执规工作“一盘棋”,有效破解党内法规工作“统筹难”。
宣传教育促敬责,推动“纸老虎”变“高压线”。把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贯彻纳入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重要议题,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选题计划和重点内容安排,高位推动贯彻落实。2021年4月,举办曲靖市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研讨班,将党内法规作为学习研讨的重要内容,培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000余人。通过共产党员网、学习强国、干部在线学习、云岭先锋APP、专题讲座等方式组织学习,将党内法规学习列为年度主题党日内容,作为“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内容。加大党内法规在“八五”普法规划中的比重,列为《法治曲靖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专章。分层次收录96件党内法规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编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政策法规文件汇编》1500余册,分发各级执规执纪执法人员,推动学习常态化。选取近年来曲靖市查处的35个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编印《曲靖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录》8000余册,分发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用身边的“活教材”,以案释纪、以案释法,真正让制度“长牙”,让纪律“带电”,有效破解党内法规“宣传难”。
清单管理促履责,推动“大水漫灌”变“精准滴灌”。制定下发党内法规执行责任清单,明确牵头执行部门,细化各部门组织协调、宣传教育、督促指导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学规执规责任。同时明确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为执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承担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执规工作,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党内法规执行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对备案审查中发现的迟报、漏报、瞒报和政策性问题、文风不严不实等问题进行量化扣分,有效维护党内规范性文件与党内法规的统一性、严肃性。搭建交流平台,加强党内法规工作队伍建设和管理,建立业务工作微信群,加强日常学习交流和工作提醒,推进全市党内法规工作进一步规范化、高效化。市委办公室、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督查室、市委法律顾问组成督查调研组,不定期深入各地各部门开展明察暗访,对执行不力、落实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及时纠偏,对突出问题及时发函提醒,重要情况形成督查调研报告报市委,有效破解党内法规工作“分工难”。
利剑出鞘促尽责,推动“软办法”变“硬约束”。进一步加大党内法规工作在全市综合考核中的权重和分值,从严格执行党内法规、严格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提高文件制定质量三个方面,制定党内法规工作考评细则,纳入全市法治成效建设考核内容,释放执规必严、狠抓执行的强烈信号。同时,将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执规责任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考核、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作为纪律检查机关日常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对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综合评价等次未达到“好”的,其年度考核结果不得确定为“优秀”。加大党内法规执行情况公开力度,注重发挥党员、群众和新闻媒体监督执规积极作用,畅通干部群众反映和检举违规违纪、执规不严等行为的渠道,对违反党规党纪行为“零容忍”。2021年上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861件,党纪政务处分624人,移送司法机关18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9起,处理126人;有135名党员干部因履责不力被追责,执规威慑力进一步提高,实现处理一个、警醒一片、促进一方,有效破解党内法规“执行难”。